請您理解以下幾點:
請下載並使用它。
冷靜期
1. 課程期限為2個月以上,合約總金額為5萬日圓以上的課程,
您可以在合約簽訂之日起8天內以書面形式無條件終止合約。
2.冷靜期自終止合約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生效。
3 在這種情況下,申請人無需支付任何損害賠償或罰款,且產品將
學校將承擔收取和歸還權利的費用。
4.即使已經參加課程或使用設施,也不適用基於合約的補償。
沒有付款的義務。
任何已支付的金額將立即退還。
消除
冷靜期過後,您可以中途取消合約。
合約將在學生要求取消之日終止。
如果您在課程開始前取消,我們將收取10,000日元的取消費。
如果您在課程開始後取消,您將被收取已修課程的課程費用。
您將被收取剩餘學費的20%的取消費(最高為50,000日元)。
課程開始後中途取消的計算方法如下:
轉換金額=合約金額-「課程數量x課程費用」-取消費用
每堂課費用=合約外學費÷課時數
如果有相關商品也可以中途取消。
服務提供期屆滿,合約不得中途解除。